招标复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投标招标法规定: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法律分析:我国投标招标法规定: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