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宪法中为什么是中文中掺杂韩文?

韩国的拼音文字——韩文(,Hangeul)是在李氏朝鲜 世宗大王时期创造出来的,并于1446年发布。之前,在古代朝鲜,汉语的文言文一直都是他们正式的官方文字。韩文拼音文字虽然在1446年颁布了,但是也没有正式的实施,汉语文言文还一直是他们的官方文字。一直到1945年8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後,韩国人才开始全面的运用韩文拼写他们的韩国语(朝鲜语)。由于受到古代中华文化的影响,韩语中有超过50%的汉源词汇(日本语与越南语也是同样的情况)。这些汉源词汇用纯拼音的韩文拼写,有许多同音字会导致歧义,比如韩文的“?(Kang)”代表很多汉字——江,姜,刚,冈,康......等等。甚至有些意思相反的词语,韩文拼写竟然也是一样的,比如“”(pangsu)(防水、放水)等。为了韩文的意思表达精确,现行韩国的法律文件中会有大量汉源词语用汉字书写,据说汉字达到25%以上。而日常韩文,则绝大部分用拼音的韩文书写的。

也许,您的问题中的措辞——“中文”用“汉字”替代,意义会比较精确些。因为,尽管韩文、日文与越南文 中的汉源词汇 写出来的汉字,很多跟现代汉语(中文)是相通的,但是上述三种文字中仍然有相当的汉字词汇 跟现代汉语表达的意思是有差异的。所以,这些文字中的 汉字不能 轻易的等同于 中文(现代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