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排工作企业需要付加班工资吗?
春节期间安排工作企业需要付加班工资。
1月27日,国新办举行《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将根据需要开发一批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岗位,力争让有意愿的务工人员在就业地为抗疫保供做出贡献,“这里也要提醒在春节假期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张莹表示,近日,人社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部署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通过“四留”举措,推动务工人员就地过年有关怀,企业开工复工有保障,农民工节后务工有支持。
扩展资料
“四留”举措具体情况:
一是送温暖留心,将指导各地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以暖心举措让务工人员安心过年。
二是强政策留岗,将鼓励引导企业结合生产需要和劳动者的意愿,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切实保障好就地过年务工人员的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同时加大以工代训等政策的落实补贴力度,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劳动关系,不裁员、少裁员,以政策促进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三是稳生产留工,将强化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等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支持开展用工余缺调剂。根据需要开发一批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岗位,力争让有意愿的务工人员在就业地为抗疫保供做出贡献。“这里也要提醒在春节假期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张莹说。
四是优服务留人,将为有需要的求职者提供“131”的就业服务,即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并举办多频次分行业分工种的专场招聘,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临时生活补助,更好满足就地过年劳动者的需要。
封面新闻-人社部:春节假期安排劳动者加班 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