龅牙兔儿童情商乐园,大庆龅牙兔学校退费之争

□文/摄 本报记者 明星

近日,家住东风新村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2019年8月在“龅牙兔儿童情商乐园”(以下简称龅牙兔)花了16200元给孩子报了情商课,上课过程中发现老师不是很专业,而且从业老师没去龅牙兔总部培训过,上了20节课左右,她提出退剩余的学费遭拒。

8月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家长质疑 老师不专业

王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给孩子培养一下情商,她选择了龅牙兔。2019年8月4日,她花16200元在龅牙兔给孩子报了一个192节课时的情商课。王女士称,上了10节课左右,她感觉老师不太专业,和家长沟通找不到重点,只是一味地推荐课程以及学校周年庆活动,询问家长是否续费,基本不提及孩子的情况。

后来,王女士把一个当老师的朋友带过来,与龅牙兔的老师沟通后,朋友对她说,感觉龅牙兔的老师不专业。

王女士表示,孩子上了10节课左右,她提出更换老师,但龅牙兔并没有同意,只是说情商培养是一个慢过程,让她再观察观察。孩子上了20节课左右,龅牙兔的负责人也没给孩子更换老师,王女士决定退费。

提出退费 老师未经总部培训

“等了一个月没人管,也不给换老师,我觉得学校不适合我家孩子,我上过的课我都认,产生的费用我也交,提出退剩下的费用,但龅牙兔的负责人说不能退。”王女士说。

王女士称,她在和龅牙兔负责人沟通时,对方称他们招来的老师只有教师资格证,并没有去总部进行培训,都是在自己的校区培训的,培训完就上岗,并没有任何情商专业证书。

“我打电话问龅牙兔总部,总部告诉我,龅牙兔的老师必须到总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而他家只有园长去培训过,所有老师都没去总部培训过,之后我找宋校长退费,宋校长提出课不能退,可以再赠课时,我拒绝了,对方就说退不了费,让我走司法程序。”王女士说。

王女士还表示,她要退费的时候,校方称合同上有要求上完5节课后,就不能退费,她去起诉时咨询过律师,律师称,这一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龅牙兔 可把课转给其他人

记者看到该校的会员章程上写着“实际完成课程次数,0次课程退费比例100%,1次课程退90%,2次课程退80%,以此类推,5次以上无退费”。

为了核实此事,记者采访了龅牙兔的宋校长。宋校长表示,王女士找过他们沟通此事,当时上了30多节课,这是一个两年的课程,不是短期的,他们老师不可能一直推课,老师没有这个义务,就是负责上课的。

宋校长称,所有学生开课前是有个案沟通的,王女士之前也是很认可的,跟老师沟通得也不错,她是基于认同孩子有很大变化,便把朋友也带来了,让朋友来体验课程,朋友后来说她真“大头”,朋友不认同他们机构以后,王女士自己也不认同,然后她就开始要退费。

“协议是我们双方签署的,而且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如何退费都是有明示的,公示板上写明如何退费以及在物价的报备和签署的协议是完全一致的,我们的老师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有,找别的理由是鸡蛋里挑骨头,所以,是无法退费的。”宋校长说。

宋校长说,为了弥补损失,他提出让王女士将剩余的课程转给其他人,但对方说不能再去骗别人,好像他们机构是骗人的。

进行内训 符合条件才上岗

宋校长告诉记者,之后,他又提出给孩子换老师,或者园长也可以,但王女士又担心因此事吵架了会有问题。

对于老师没有去总部培训,宋校长表示,他们一种方式是到总部培训,一种方式是内训,由于去总部培训需要20多天,培训成本比较高,总部培训都是初级的,在学校通过内训是没有问题的,音频资料也都是总部的,符合上岗条件后,准许上岗,培训和合同并没有关系。

针对王女士反映合同是霸王条款一事,宋校长称,霸王条款属于“消法”的内容,生活所需的购买的服务归到“消法”,教育不是生活所需不受消法保护。

律师说法 非学历教育培训适用于“消法”

那么,这个合同是否合理,学校该不该退剩余费用,记者采访了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

秦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作为教育培训机构,为学生提供的就是教育培训服务,双方成立的是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和调整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公立学校(小学、中学、大学)从事的义务教育和法定的学历教育不适用,而对于非学历教育培训、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办理的培训班、辅导班和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都是适用的。

另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合同中不能约定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的条款,不得免除自己的责任,也不得加重对方的责任。按照《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也做了同样的规定。

关于本案争议的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也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同中写明超过5课时不能退费,如果这是校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学生家长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提出异议,合同条款本身又不是明显的不公平,那么家长的签字同意视为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如果家长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家长违约。如果学生家长一方有意外情况或特殊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解除的,则不属于家长违约,校方就应当予以核减已学完的课时,其他的剩余学费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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