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乡镇居民提供就业、失业、退休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包括: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和统计服务工作;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职责除了以上还有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乡镇实际,兴办就业实体,开发就业岗位,具体实施就业工作;发挥服务平台优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做好辖区内4050”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出具信用证明,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职责不仅限于上述几项,还包括:负责本乡镇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本乡镇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负责本乡镇社会保障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协助上级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本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承办上级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综上所述: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负责本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组织开展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负责社会保障统计数据收集和分析、协助上级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监督和检查、承办上级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九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在社区、街道、乡镇设立工作站点,形成社会保险服务网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