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严重违法是定罪了吗

所谓“涉嫌”是指:有跟某件事情发生牵连的嫌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是指:涉入了违背重大的纪律、法律中,违背了原则性的问题。一般指党员干部。其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需要接受国家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证据确凿之后才能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予以处罚,一般为刑事处罚。由此可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尽管其所“涉及”的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行为情节很严重,但毕竟只是有“嫌疑”,还没有最终定性,所以与刑事处罚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关联。只有在经过调查取证,且(其违法的)证据确凿无误,才能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十六条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