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怎么报警

被人打了报警的方法如下:

1、报案时带上身份证及相关线索材料,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报案写报案材料,或给报案人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

2、接受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

3、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

4、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派出所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公安机关会根据伤情要求伤者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伤情鉴定,依据鉴定的结果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2、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的,其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派出所会让双方进行民事调解,能达成赔偿协议的,一般公安机关仅作罚款,不能达成赔偿协议的,可能会予以行政拘留,受害人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

3、鉴定结果为轻伤,此时已经属于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进行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派出所仍会让双方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若符合刑事和解条件,就不会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就要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直至法院审判;

4、鉴定结果为重伤,此时派出所也会让双方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但案件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至法院审判。

综上所述,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向警方提供相应的信息,警方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做出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