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吗
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不能当证据使用。证据是指能够用来证明争议事实的材料,而法律规定本身显然与争议本身无关,不能用来证明争议过程中的任何情况,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指适用法律规定来处理民事争议,这是法律适用的问题,一般是指根据该法律规定来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过错、当事人的主张是否符合该法律规定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