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宪性审查中的事前审查模式采取的方式是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专门机关,有些国家有专门的宪法法院进行审查。

我国应该是前两种兼而有之。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查。司法机关即法院来审查,但在我国司法机关不能单独进行合宪性审查,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附带审查,比如行政诉讼中对行政机关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如果行政机关做出决定的依据是违宪的,那么具体行政行为也应是违法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是合宪性审查的前置条件。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发现存在与宪法法律相抵触或者不适当问题的,积极稳妥作出处理,取得了突出成效。

人民网-推进合宪性审查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