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用集体土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的法律依据是《 土地管理法 》第2条第4款,《土地管理法》第2条原文如下:第二条中华人民***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 非法转让土地 。 土地使用权 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划拨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