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离退休不满5年,单位可以解雇吗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离退休不满5年,单位可以解雇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你提的问题应该是这种情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你可以得到24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如果我在单位工作已经满24年, 距离退休不满5年, 单位可以解聘我吗?

如果在单位工作已经满24年, 距离退休不满5年, 单位满足条件可以解聘。

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规定辞退该职工,但如果该职工有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单位仍然能够辞退该职工。

相关可参考: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公司的这种意见不违法。这种情况应当属于待岗,并不属于解除合同。

2、《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单位连续工作13年,且离退休不满5年,签有无固定期合同,无过错,单位可以辞退吗?如何赔偿?

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月工资没有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你可以得到13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离退休不满5年,公司搬迁上海到启东,本单位工龄8年6个月,单位要解除

不需要,经济补偿金与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无关。单位应当按照你满8.5年不满9年的工龄支付你9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当前12个月的你的月平均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计算。同时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不能被裁员。

人社部起草的《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等职工,拟纳入禁止裁员范围。

企业符合一定的裁员条件,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人员,适用该规定。裁员条件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企业出现法定可以裁员情形,可在裁员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调整工资、轮流上岗等措施,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采取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

企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四类人员: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是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四是烈士遗属、本单位接收的退役士兵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本单位已工作十三周年是无固定期的离退休不满四年,单位辞退我合法吗

如果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那么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没有这种情况,那么单位在没有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辞退员工是属于违法的,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可否申请离职

可以,这是你的权利。但是,现在离职不合箅,这有几年就退休,退了休再施展你的才华吧。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尽量不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法律条文中明确有这一条吗?"

这种情形并非是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是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即不能无过失解除或裁员。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另外,这类人员在合同到期时,涉及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

已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以上差4岁退休 合同期满了单位不续约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此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2、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并且双方同意续签;3、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现实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地认识和理解存在误区,比如劳动者认为只要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工作到退休;用人单位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会增加企业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俗的说只是没有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解除,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只不过用人单位不能按照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规避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