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的司法解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的司法解释主要指明了哪些人员可以被纳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以及对这些人员的管理、调整、复审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的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联合发布,是对相关法律的补充和细化。根据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包括:在国家机关(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编制内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国防军事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工作的人员;以及接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执行职务的人员。在管理方面,根据解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应当依据国家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调整方面,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尊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复审方面,应当保证反映人员的申诉权益,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
是否所有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人员都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并不包括一些仅仅在政府机构工作而非接受国家机关委托或代表国家机关执行职务的人员,例如政府机构外委的劳务人员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的司法解释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调整、复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有助于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因此,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积极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 公务员是指依法经任命后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构规定的职务,履行公务,享受国家工资、津贴、补贴、福利、保险和退休待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