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件分析 求解答

首先与之关联的法条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从法律关系层面看,b的狗咬伤了a,双方构成侵权责任法律关系,再具体点,就是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属于私法领域。

b养的狗没有登记、出门未拴狗绳,则可能违反了当地关于犬只饲养的管理规定,可能涉及到行政责任的问题,属于公法领域的问题。但一般不会受到严格的处罚措施,更多的是教育、规制等措施。

b将饲养的狗送到了亲戚c家,并决定不再养了,从其主观意愿上,是将狗赠与了c。狗虽然具有生命,但在法律意义上仍将其视为饲养人的财产。该行为,属于b将狗赠与了c,二者成立赠与合同关系,仍属于私法领域的问题。

最后,a被狗咬伤,受损的是自己的身体权、健康权,归属于《民法典》中的第四编“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