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损害了谁的利益? 损害公司利益
垄断企业,指所用国家给予的政策和自身有利条件,从而控制社会生产,操纵和独占市场的行业。我国目前还存在一些垄断行业,如:食盐、烟草、供电、金融等。这些行业还存在着计划经济的味道,独家经营,老百姓离开它就无法生活,产品是你唯一的选择,所以,又称之为霸王行业。这些行业的产品,是皇帝家的姑娘、不愁嫁。
公交系统职工在非工作时间乘车可以不买票,医院家属看病不用挂号,铁路职工出门坐火车免票,电力系统职工每年可享受免费“福利电”,电信职工装电话、打电话都有优惠等等,这些现象直指一个在垄断性行业由来已久、老百姓意见很大却无可奈何的概念——“垄断福利”。
垄断企业的暴力
垄断企业形成的原因很多,最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建立和维护一个合法的或经济的壁垒。从而阻止其他企业进入该市场,以便巩固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垄断企业作为市场唯一的供给者,很容易控制市场某一种产品的数量及其市场价格,从而可连续获得垄断利润。
在消费者投诉垄断企业案件当中有不少类似的事情。合肥刘先生准备给家里安装宽带,于是联系到电信商家,咨询过后,刘先生办理了此业务,当时办的时候,准备不签协议,办理一月一交的方式。但营业员表示,签约协议可多送一个月的使用权,当时营业员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形成文字契约。使用将满一年时,刘先生打10000电话咨询赠送的事情,客服人员称不存在此事。在一年的使用当中,对电信的服务不满意,包括宽带的网速也很慢,感觉一个月花129元不值,不想再继续使用电信的宽带,想退订。电信客服回复称,不满两年算违约,退订要赔偿400元使用猫费用、50元话机费用、和400元装机费用,还振振有词的说是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我现在要求退订,我每月交129元费用,交了1年,在这一年时间内已交电信网络使用费,猫和话机都是好的,退还给他们,不应该再收费。而且当时装宽带,本想装个宽带,其他的都不想用,猫和电话,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在市场上买,但电信就没有单独装宽带的业务,还必须高价买他们的猫和话机,明显是捆绑销售带高价搭售行为。满了一年,对其宽带的慢速度不满意,想退订还要交850元,太不合理了。两年在网协议,两年时间太长,没有让客户体验,客户满不满意均必须在网两年,实在是不合理。如果满一年后,客户满意的话,肯定会主动再续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现在电信部门不让客户体验,就想逮着了个客户,狠宰两年,赚取超额利润,才肯放过,可见其服务的质量。作为普通百姓,自己不能生产宽带服务,只能被动接受市场既定的,像这样的具有垄断性质的国企,制定的很霸道的条款,客服人员就扬言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拒绝说出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的方式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是什么,就说10000号就是最高主管部门。和我同样的遭遇的,不小心购买了其不好的服务的用户很多,电信总是以类似的借口搪塞,用户申诉无门,反驳无效常常只能不了了之,忍痛挨宰。
面对成千上万的消费者,垄断企业的优势更为明显。随着技术进步,电信服务成本在迅速下降,但价格却没有随之而降。这归因于受垄断力量影响的价格监管,也归因于电信巨头们不时利用其垄断地位和技术手段,阻止电信企业间的竞争,维持其高价格。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居民的电信消费占收入的比重高达7%,远高于电信发达国家的2%。
消费者利益仍然被忽视
一提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们往往想到的就是假冒伪劣商品对消费者的侵害,却忽视了垄断给消费者带来的侵害。预防、禁止、处罚滥用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就是通过保护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来增进消费者的福利。
在生活中,当你到垄断性经营的加油站去买油,虽然你觉得油价高得不合理,但又无可选择、不得不买时;当你面对从国内往美国打电话的价格,是从美国往国内打电话的价格的若干倍时,你会切身感到:垄断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不是小事。垄断是消费者权益的敌人,这一点都不奇怪。我国《反垄断法》第一条就申明“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在国外,欧盟前竞争委员会委员M ario.M onti多次重申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欧盟竞争法的惟一目标。国际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 也建议其成员国应当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反垄断法的主要目标。反垄断的终极目的是提高消费者的福利,虽然各国反垄断理论有差别,但反垄断的终极目的都是提高消费者的福利。
现代反垄断法以保护市场中的有效竞争为手段,通过预防、限制和禁止违反市场竞争行为,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提高经济效率,促进产品生产成本的降低与技术的提高,从而降低商品成本与价格,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扩大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福利。反垄断法的终极目的就是让消费者在有效市场竞争中享受到消费福利的增加,实现消费者利益最大化。反观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中的情况,有统计表明:7个垄断行业的职工占全国职工数的8%,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却占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而它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呢?举个例,有关部门有报告称,考虑收入差距,我国的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即使上述数字有统计方法和口径上的因素,也总体反映了我们的垄断企业的高收入、低效益的现象。
在可以不靠充分竞争,靠门槛、靠垄断就可以获利的条件下,垄断企业没有通过创新、通过提高效率来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时,垄断企业、垄断行业的利润、财富的增加就变成了通过不公平、不健全的市场机制的作用,从消费者的口袋里多拿钱,这是不公平、不正当的财富转移和财富分配。或许有人会说:垄断企业的价格是高点、效率是差点,但它们对我们国家、社会有别的贡献。可是,第一,在靠门槛保护、靠限制竞争就可获利的情况下,垄断企业没有创新和提高效率的动力;第二,如此发展方式,是以牺牲建立一个以更多人的创造动力为基础的长久发展机制为代价的;第三,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第四,国家的名誉维护,集团利益,最终损害国家的利益与名誉。
不重视消费者利益,不仅与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目标不符,也难以实现以内需拉动经济的设想。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前提是要有一个公平、自由、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预防、禁止、处罚滥用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就是通过保护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来增进消费者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