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21.国际贸易惯例对买卖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请问对还是错呢?
我认为是对的。
虽然法理角度严格地说,国际贸易惯例并不是法律,但它具有准法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并不当然地产生法律约束力,除极少数的惯例具有强制性外,绝大多数是任意性的。但是,由于中国的许多立法均明确规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予以适用。
比如:民法通则第124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既然在中国立法中已经明确可以作为判决依据了,至少在中国这句话是对的,就我国的立法情况而言,我认为国际贸易惯例对买卖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我觉得你老师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从语言逻辑上看是可以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