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中,什么是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两者有什么区别

原始凭证就是出了记账凭证以外的,需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的单据。含外来原始凭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火车票、银行收付款通知单等)和自制原始凭证(单位内部填制的凭证,如领料单、报销单、工资表、出库单等)。

记账凭证是证明会计信息系统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凭证。

区别:

1)法律效率不同。原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是记账的依据;记账凭证没有法律效力,只是登记的记录。

2)填制内容不同。原始凭证内容主要有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抬头)、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记账凭证的内容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事项摘要、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金额等。

3)审核重点不同。原始凭证主要审核其真实性与正确性、完整性;记账凭证主要审核准确性与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4)可分割性不同。原始凭证每张反映一件(同类)经济业务,且金额可以分割(如电费可拆分为两个单位的);记账凭证每张可以反映多项经济业务(多借多贷),但金额不能分割(可以用连续序号标注,如1/3、2/3、3/3)。

大致就这些吧,本人总结的,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