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电力线的要求有哪些?

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