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费辞职后要归还吗

安家费是一项人性化的福利政策,用来安置安抚特定对象的费用,让受抚对象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学习。安家费是否需要返还,关键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或者发放安家费时候是否有附加条件。如果没有,则发放后不应当要求返还,这实际是一种毁约行为,法院不应支持返还的请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单位给你安家费,相应的也会要求你签署相关服务年限的协议。如果你已经签了,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合法的,如果你主动提出辞职,那么就应该按照服务年限归还相应的费用。《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八条: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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