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上诉期间经过后,原告发现案件的审理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问题,原告可通过以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在民事上诉期间经过后,原告发现案件的审理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问题,原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