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别人在银行贷款做了担保,算承担法律责任了吗

一、我帮别人在银行贷款做了担保,算承担法律责任了吗?

答案:签了保证合同,人家还不上钱,基本你就完了。

李某做生意,由于需要,要向借钱。

表示借钱可以,你得提供一个保证人。

李某找来了多年兄弟,张某。

张某是个老实人,平时不声不响,安分工作上班。

得知李某有困难,毫不犹豫在保证人一栏签了字。

无独有偶,一家兄弟三个一起做生意,也是需要借钱。

公司说:如果要拿公司作为借款主体的话,你们几个股东要签署保证合同。

兄弟三个二话不说,在保证合同上签了字

更悲伤的事情,是老板胁迫员工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老板要借钱,找不到保证人,竟然丧心病狂威胁起自己的员工来:不签字就炒了你,滚蛋。

做生意是有个生命周期的,市场环境变了、生产技术升级了、个人决策失误了,都有可能导致生意失败。

上述情况,只要债务人生意失败,没钱了,关门跑路,保证人立马遭殃。

说什么不是自愿的、被骗的、被逼迫的、自己不懂法律、自己家境也只是一般,都没什么用。

千万不要去给人当保证人哦~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贷款担保人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