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常识消费者法
1. 消费者常识有哪些
权利是义务的对称,通常是指社会组织所规定的权利。
法律上的权利指提法律赋予人们享受有的权益,表现为享有权利的人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当他人的行为妨碍权利人实现其权利时,权利人有权请求国家强制机关加以保护。
法律上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行政权利、民事权利、刑事权利和司法诉讼权利等。 合法权益是指法律、法规确认的权利主体方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其中的利益包括人身利益、经济利益和时间利益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和利益。
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在消费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 确认消费者权利,是制定和完善保护消费者立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环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九大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为了使这一权利真正得到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等;对商品和服务项目,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保证其在购买、使用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具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存在。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
该项权利表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2. 2019国考行测常识三大关键答题技巧
一、首尾两端法
有关历史事件排序的选择题通常要求考生判断一连串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此种题型可以采用首尾两端法进行判断(从头或从尾判断),即从这一串事件的头或尾进行分析判断,排除不符合题干要求的选项,无需对各事件的具体时间进行分析,这样可以节省行测常识时间,提高效率,甚至能大大提高命中率。
二、题干分析法
题干分析法,主要适用于题干很长或者带有词语定义的行测常识题目。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是非常严谨的考试,一般不会有废话,题干长就会提供相对较多的信息,尤其是对于词语定义这样的题目,定义本身可能就是答案,这样在做题的过程中,考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分析和斟酌题干上面,然后根据分析,对照选项,就能很快得出答案。
三、词义联想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联系着,且具有客观性。在解题的过程中,如果对于所考知识点不熟悉,发散性的联想思维是一种很好的解题方法。
词义联想法是指根据题干和选项中的信息词进行联想,从而选出与信息词有关联的选项,得出正确答案的做法。
3.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部分会出现哪些法律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常见考点:
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利益的原则。
(三)民事法律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四)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利益。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物权法
(一)物权及其种类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
(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动产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继承法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事诉讼法
(一)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不同级别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我国审判实践,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1.级别管辖 :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第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一般地域管辖及其例外: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4)***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二)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三)保全与先予执行
1.保全保全分为:诉前保全,诉讼保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办法。
2.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都懂的那些日常消费常识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5. 行测常识如何复习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如何个个击破
1、常识
经常有听到别人说常识不要准备,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全对。常识重要的是平时的积累,靠临时突击取得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常识中有一部分题是无法准备的,但是我们可以退而求其次,一些时政题、法律题等都是可以准备的,平时的时候可以多去关注新闻,时政热点,因为这些很经常成为考试题目的,这样的分数丢掉是很可惜的
2、言语理解
言语分为选词填空和片段阅读,对于选词填空来说,离不开平时的积累,没什么可说的;
对于片段阅读,平时做练习时没有必要去纠结每一道题目的正确答案是什么,而是应该关心你是怎么得到这个答案的,既然做错了,那么就是你做题的方法不对,试着换一种方法能不能得出正确答案。多种方法比对之下,为什么之前的方法是错的,之后是正确的,那么在之后的做题中可以强化用下,这样久而久之,你做题的正确率也肯定会提高。
3、数学运算及推理
这是我最薄弱的环节,我的经验没有别的,重复性的运用方法和解题技巧,找到相同类型的题目,可以用同一种解题方法做的,做完之后要记得总结。这样的操作很枯燥,但确实很实用,至少在考场的时候不会因为想不起来而手忙脚乱的。
4、资料分析
资料分析题是最不好做的,却也是最容易拿分的,毕竟只要不是蒙的,这些计算我做出一道题就是对了一道题,不像言语和逻辑,选出来了也无法百分百的肯定;
好的资料分析运算方法也只是提供给你一个思路,需要不断地练习,把这种思路融入到你平时的运算中,只有这样,才真的可以在考场上把这些所谓的运算技巧使用出来,否则,即使你学了1000种方法,用不出来,还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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