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房入学新规定
近期,成都出台了新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租房居民子女可以在就近的公办小学、初中和完全中学就读。此举旨在加强对租房居民子女教育权益的保障,也有利于缓解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问题。
最近,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房住不分配租赁住房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在成都市内符合条件的租房居民子女可以在就近的公办小学、初中和完全中学就读,以切实加强对租房居民子女教育权益的保障。具体而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子女均可享受此项政策:①租住了房屋并已签订纯租房合同;②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居住协议,且租费已成功缴纳。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政策只适用于普通小学、初中和完全中学,并且优先保障年级较高、在学校就读时间较长者的入学权。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教育主管部门也提供了便利措施,包括权益宣传、入学登记、录取安排和问题解决等方面的协助和支持。
租房居民子女是否能够享受与购房居民同等的教育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龄期内的儿童和少年都有义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因此,无论是租房居民子女还是购房居民子女,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应该享有平等的待遇。而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城市的租房居民子女会存在入学难的问题。因此,类似成都的政策可以加强对租房居民子女教育权益的保障。
成都市新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租房居民子女提供了就近入学的教育政策,旨在加强其教育权益的保障并缓解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问题。在实践中,进一步扩大和完善这一政策,不断提升租房居民子女的教育待遇,有利于构建更加平等、公正的教育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 学龄期内的儿童和少年,应当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实行地区或者学校,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