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表现在哪些方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第二,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延伸: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而依宪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宪法至上。这就意味着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的法律地位。同时,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需要统一的市场规则,更需要统一的法律制度。保持法制统一,首先要保持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统一。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与法律的这种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即:宪法为母法,法律为子法。
第二,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第三,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