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钱被法院强制执行,我现在的店铺(个体工商户)还能继续经营吗?
店铺只要没被法院强制执行,抵给对方,那可以继续经营。法院查封店铺需要在店铺上贴封条,店铺能否继续经营取决于法院允不允许。查封店铺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经法院允许,查封期间房产可继续经营。如果不允许,房产是无法继续经营的。
法律分析
店铺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店铺查封,被查封后的店铺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不能转让店铺,就是对这栋店铺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店铺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一、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二、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三、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所以,法院查封店铺需要贴封条,贴上封条后店铺就不能继续经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