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由谁制定的单行教育法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