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车要判刑了才退嘛
被公安机关扣留的作案车辆不是嫌疑人本人的,公安机关会返还。
如果车辆是作为证物被扣押的话,这个必须得到判决生效才能拿回。如果是因为勘验需要的话,在警方勘验完毕后可拿回。如果是因为被保全的话,用其他财产做担保后可拿回。
这要看该车辆是否属于涉案物品,如果属于涉案物品,那么是不予退还的。这与当事人是否重新犯罪无关。
如果属刑事案件涉案车辆,那么公安机关及公诉机关将会将涉案的车辆随案移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庭审判决后,属于有主车辆会退还车主,如果犯罪使用的车辆或赃物,结案后将被移交相关部门公开拍卖。
如果是刑事诉讼中扣押的,最后也没有认定为赃物或者犯罪工具,判决里也没有说明要没收财产的,那就属于公民合法财产,能够要回来;如果认定为赃物或者犯罪工具,就要收缴,或者封存了。
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采取诉讼保全扣押了,等执行过判决书之后就会返还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将车子拍卖或者变卖已执行判决。
如果公安机关撤案,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但同时也要注意,有时撤销刑事立案,对违法行为还是要进行治安处罚的。
对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扣押机关应当及时返还。车子可能现在移送到检察院或者法院了,可以到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请求返还,带上有效证件,填写返还款物清单并签字即可。如果还在公安机关,同样程序办理即可。如有其它问题,请继续提问。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具体办法请结合实际情况向当地律师咨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