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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张释之
其後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上大怒
曰:「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
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
大意是有人在把刘邦庙里的玉环偷走了,汉文帝大怒要治罪,张释之认为论罪当斩。汉文帝很生气说受不了这货太过分了,我让你办案就是要判诛族,结果你按照法典回答我,这搞不成。张释之说律法的规定就是这样,罪恶本身是一样的,怎能以对陛下您本人的忤逆与否而做出区别判罚?在宗庙里偷个礼器就要族诛,那如有百姓在刘邦坟上取了一捧土走了,该如何判罚?
唐周时期狄仁杰
仪凤元年(676年),武卫大将军权善才因误斫昭陵柏树,仁杰奏罪当免职。高宗令即诛之,仁杰又奏罪不当死。帝作色曰:“善才斫陵上树,是使我不孝,必须杀之。”左右瞩仁杰令出,仁杰曰:“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难,臣愚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昔汉文时有盗高庙玉环,张释之廷诤,罪止弃市。魏文将徙其人,辛毗引裾而谏,亦见纳用。且明主可以理夺,忠臣不可以威惧。今陛下不纳臣言,瞑目之后,羞见释之、辛毗于地下。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万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古人云:‘假使盗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之?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杀一将
军,千载之后,谓陛下为何主?此臣所以不敢奉制杀善才,陷陛下于不道。”帝意稍解,善才因而免死。
简单点说,就是武卫大将军误砍了唐太宗陵园内的柏树,狄仁杰说他应该被免职。但唐高宗说要杀掉,狄仁杰又说不行,罪不当死。唐高宗用了和汉文帝一样的理由,说砍老爹陵园内的柏树让我不孝,必须死。狄仁杰就用了上面张释之的例子和魏文帝曹丕与辛毗的例子来说明。总结说,陛下的法典,各种罪名判罚都不同,哪有犯了非死的罪名却一定要死的?法如果变换不定,那么百姓将无所适从。如果陛下一定要改变法典(意味把这事定位死罪),那么从今日开始(你先定了死罪,以后就都是死罪了,但武卫将军不能死,因为此时你还没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