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高手对下面案例进行分析

蒋某利用伪造的学位证书,使公司误认为蒋某符合应聘条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蒋某签订劳动合同,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蒋某采用假学历欺诈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公司应当按照他在工作一个月内所从事的工作的同岗位员工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