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

在上海市找律师处理财产分割需要支付律师费,所收取的律师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等。

一、计件收费

一般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时,是以计件收费,目前,各地律师接受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计算比例是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收取的。

三、计时收费

在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时就会进行计时收费。

房屋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同财产平等地享有分割权。只要是夫妻***同财产,不论其来源和双方的贡献大小,双方均享有依法分割的请求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保护弱者、保护妇女的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在《婚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就目前社会现状而言,妇女从总体上经济收入和独立谋生的能力与男性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分割时适度给予妇女较多的财产份额,可以使妇女在离婚后能够有更好的生活保障。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一些门面房、商铺等经营性用房,在分割时应在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的前提下,注意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无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原则上应判决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体现物尽其用、方便生活的原则。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同财产时,不得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财产作为夫妻***同财产加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同债务;不得借分割夫妻***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应承担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5、兼顾婚姻主体的特定情形。对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律师收费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