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值补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粮食直补是指为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 利益 ,将以往国家给予国有粮食企业的补贴资金改为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的 政策。简称“综合直补”,国家为保证成品油和农药、化肥、农膜等 农业生产资料 价格改革顺利实施,降低种粮成本而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的政策。以当年镇(街道)核实公示确认的小麦面积为计算依据。 2009年粮食直补15元/亩, 农资综合直补 68.97元/亩,两项合计83.97元/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