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不领算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

一、不领取大奖将被起诉的,一定是骗人的,不必理会,因为领奖是一种权利不是义务,可以放弃的;

二、超过5000元的所谓大奖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三、相关规定:

1、《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 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2、《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六条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