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十四五规划建议

法律分析:划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突出绿色低碳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底色;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出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守牢生态安全底线;突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