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谈新年计划:继续为维护女儿和自己的名誉奔走,会更忙
2022年的最后一天,江秋莲早上7点多就醒了。她在个人公众号发布了前一晚录好的视频,内容是感谢网友的支持,支撑她走到今天。一天前,她收到了山东青岛中院的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维持原判。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新的一年预计自己“会很忙”,要继续为女儿及自己名誉相关的诽谤案件奔波,准备就网络诽谤提起刑事自诉。
江秋莲视频截图
新年计划
2022年12月31日,青岛气温零下二度,她感染新冠未痊愈,全身贴满了暖身贴,把纸质判决书带到女儿墓前,坚持把判决结果念给女儿,泣道判决“来得太迟”。
青岛中院在判决书中最后提到,本案江歌遇害本已极其不幸,令人痛惜,由此引发的纠纷更给各方增加了困扰和痛苦,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
对此,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对于一个给救命恩人泼尽脏水、千方百计要把救命恩人的妈妈送进监狱的刘暖曦,绝无可能谅解”。她表示,在刚过去的一年,有很多诽谤侮辱江歌骗取陈世峰10万日元的声音。
据二审判决书,刘鑫一方提出,江歌谎称刘鑫怀孕向陈世峰索要10万日元,陈世峰蓄谋行凶的对象是否为江歌。青岛中院查明,陈世峰在日本国刑事诉讼中索要堕胎费的陈述,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而且在案无证据证明陈世峰行凶对象为江歌。二审中,刘鑫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主张成立,法院不予认定。一审判决认定陈世峰蓄谋的行凶对象为刘鑫正确。
此前接受采访时,她说晚年的打算曾是,等女儿学成归来成家后,帮女儿带带娃。现在,她的重心依旧是和女儿相关的事。在失去女儿的2200多天里,这个53岁的母亲从不懂法变成熟悉法律条例的一员,摸索着学用电脑,自己排版发微信文章,发视频和做直播。
对于新的一年,江秋莲预计自己“会很忙”,要继续为女儿及自己名誉相关的诽谤案件奔波,她要维护女儿身前身后的名声。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在固定相关证据,准备就网络诽谤提起刑事自诉。
二审一次开庭,作为上诉人的刘暖曦到庭参加诉讼,图据央视新闻
诉讼经过
南都此前报道,在日中国留学生江歌在2016年11月3日凌晨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后,对于刘鑫在江歌遇害时拒开门的争议行为,2018年10月15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宣布在国内对刘鑫提起诉讼。
2020年6月5日,该案在山东青岛举行首次庭前会议,江秋莲向刘鑫提出民事赔偿合计203万。随后,该案因疫情原因延期庭审。
2021年4月15日,案件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正式开庭,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到庭,被告刘鑫委托律师出庭。原告拒绝民事调解,认为被告虽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其中,刘鑫捏造新恋情导致凶手陈世峰案发当天失控,同时反锁房门在江歌遇害时未及时施救。被告代理律师做无责抗辩。法官宣布,双方分歧较大,将择期宣判。
2021年12月31日,该案原定于当天宣判,后法院临时通知审判长身体不适取消。江秋莲当天依旧赶到法院外,表示”一肚子的委屈都要撑爆。”
十天后,2022年1月10日,城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一审判决后,被告刘暖曦提出上诉。该案二审于2022年2月16日开庭。刘暖曦在五年来首次公开露面出庭,江秋莲因身体原因未出庭。刘暖曦辩称,无证据证明她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蜂的行为所致,其没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江秋莲的代理律师反驳称,刘暖曦“锁门”具备充分客观证据,其否认只是重现了刘暖曦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暖曦阻止江歌报警也具备充分证据支持。法官未当庭宣判。
陈世蜂资料图
此后,刘暖曦一方提出有新证据,该案定于2022年11月22日二审二次开庭。
2022年11月20日,刘暖曦在对外接受采访再次自述案发当天经过,称无法接受法院一审结果,最近半年一直在找新证据、调日本刑事案卷的卷宗,“有之前很多不知道的一些新内容,有一些对我比较有利的证据”。刘暖曦称案发后遭受了“社会性死亡”,对于和江歌母亲的纠纷、被指对江秋莲“态度不好”,刘暖曦回应“江歌是江歌,她妈妈是她妈妈”,相关言论引发热议。
同年11月9日,江秋莲发布求助称,江歌的遗体照片遭泄露,质疑泄露的微博账户是刘暖曦的水军,因为女儿的遗体照片只存在日本的刑事案卷中,只有刘暖曦方和自己有这份卷宗。江秋莲表示已报警。
二审判决
2022年11月22日,案件二审二次开庭,上诉人刘暖曦及代理律师到庭,江秋莲一方未露面庭审。法官宣布择期宣判。同年12月30日,青岛中院公布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指出,一审法院认定的刘鑫在案发时锁门的事实准确。法院认定刘鑫的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数额显示,除一审判赔的69.6万元外,刘鑫还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
2021年4月,江秋莲在一审宣判时曾告诉南都记者,打算捐出起诉刘鑫和其他网络侵权案件所获得的赔偿款,“这个是起诉刘鑫时就有的想法。”江秋莲说,自己和江歌都是不愿意麻烦其他人的性格。在后续相关采访中,她透露想捐给失学的女童,希望通过教育改变她们的命运。
2022年12月31日,她告诉南都记者,这个想法没变,判决书已经生效,只等刘鑫履行法院判决。
采写:南都记者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