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对外借贷,抵押或担保措施是什么?

抵押须有抵押物(抵押财产)担保

一是人的担保。

二是物(财产)的担保,人的担保承载着财产担保。

公司如果有对外借款,抵押或者担保措施是什么: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但公司违反前述条款的规定,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的,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

第一,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第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得约束第三人;

第三,该条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

第四,依据该条款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不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包括《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主要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主要规定

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不仅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还对金融机构审查贷款及担保提出严格要求。为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证监会、银监会120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