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基本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可以拒绝扶养他吗?
在中国,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尽过扶养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扶养他。同时,在《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子女有抚养敬老爱亲的义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敬老爱亲义务,存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责任。因此,虽然父亲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但孩子仍然有抚养父亲的义务,这也是尊重家庭伦理、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有扶养敬老爱亲的义务,下面是一些具体的义务:
1.经济上的扶养:子女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向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2.心灵上的慰藉:子女应当在精神上关心、关爱父母,包括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照顾:如果父母生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子女应当尽可能地帮助照料父母,以保证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4.尊重父母的意愿: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按照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父母愿意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子女应当帮助他们维护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缮设施等等。
5.不遗漏健康检查:子女还应当关心、关爱父母的生活质量,包括关注、协助父母进行健康检查、帮助他们加强身体锻炼等。
6.遵循家庭规矩:家庭规矩是家庭生活的准则。子女应当遵循家庭规矩,不仅尊重父母的意愿,还要负有领导和组织家庭生活的责任。
7.教育和培养:子女还应当关心、培养父
总的来说,子女需要遵守抚养父母、尊重老人的传统美德,履行敬老爱亲、尊重父母的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在财务上给予父母必要的生活支持,关心和照料他们的生活,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父母的意愿和偏好,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传承家族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等等。总而言之,安好顺遂的家庭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互助的基础上,子女要尽己所能尽到父母敬老爱亲的责任及义务,这也是展现中华传统社会文化的行为体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