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二建《法规》:分包的管理规定
分包的管理规定
工程的主体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施工
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专业承包,应具有专业承包资质,也可将劳务再次分包出去
劳务分包,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不得再分包
分包需经建设单位的认可-没有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是违法的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可以认可,但不得指定
违法分包
不具备资质的分包
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
主体结构分包
再分包
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分包
将承包的工程一部分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法规允许
转包
将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由其它单位来完成
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它承包单位(本应由一个单位完成的工作肢解后分包)
法规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