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二建《法规》:分包的管理规定

分包的管理规定

 工程的主体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施工

 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专业承包,应具有专业承包资质,也可将劳务再次分包出去

 劳务分包,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不得再分包

 分包需经建设单位的认可-没有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是违法的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可以认可,但不得指定

 违法分包

 不具备资质的分包

 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

 主体结构分包

 再分包

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分包

 将承包的工程一部分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法规允许

 转包

 将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由其它单位来完成

 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它承包单位(本应由一个单位完成的工作肢解后分包)

 法规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