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到过期面包举报后,监管局罚商家五万赏他2毛,最后法院咋判的?
一个男子买了面包,准备吃的时候,发现过期了。记得有举报食品违法有奖的通知,就举报了。经过食药监局核实,商家的确存在问题,罚了5万块。男子以为可以获得不错的奖励,却只收到2毛钱,就将食药监局告了,法院判令食药监局重新奖励男子。
一、拿到2毛钱奖励,让男子很受伤
男子在商场里购物的时候,看到商家在搞打折促销,他就买了一个面包,价格也挺便宜了,也就2块多点。男子也没有多想,就买回家了。回到家里准备吃的时候才发现,面包上的时间,已经过期了。
这种行为让男子很生气,他认为商家不应该这样做,可以出售临近过期的商品,但不能出售过期的商品,这种做法有点知错犯错的意思了。男子平时看新闻,上面说违法举报可以获得奖励。
男子就赶紧找到相关的网页,根据提供的电话,进行了举报。举报以后,他就很关注相关的新闻动态。食药监局的相关人员行动还是很迅速的,很快就查明了问题,商家出售的部分面包,存在问题。
根据这个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商家处以5万元处罚。男子觉得很开心,他没有想到,食药监局只给他两毛钱的奖励。他觉得,这样不是在鼓励大家举报,而是在打击举报者的信心。
二、食药监局的决定,是有依据的
食药监局对此表示理解,但他们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因为根据地方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奖励是根据货值金额予以奖励的,奖励的标准是案值金额的10%。男子购买的商品价值2块多一些,按照这个规定,给予的奖励,只有2毛钱。
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也觉得,给予两毛钱,太少了。但是,相关的政策就是这样要求的,他们也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人家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是对的。
男子却觉得这样不合适,因为他不是故意这样做的,只是看到了打折才买的,这个价值就未必很高。按照这种规定的话,不光是他失去了举报的动力,其他也是。就算是买了上百元的东西,也只是获得10元左右的奖励。这种举报奖励方案,不合理!
食药监局的相关人员觉得,不是他们不愿意给付,而是因为这样的规定使然。男子还真是有心之人,自己去查询相关规定,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奖励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款金额的4¥-6%给予奖励,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的奖励。
男子觉得,地方的办法不能与国家的相违背,要是违背了,就要进行调整。他就将当地的食药监局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给予2000元的奖励。一则是为了鼓励其他举报者,一则是为了给自己予以奖励。
三、法院的判决,让男子获得了奖励
法院还真的受理了此案,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认为地方食药监局的做法,不大妥当,需要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这个案件由一审打到二审,最终,法院认为,食药监局的做法,跟变相拒绝兑现奖励承诺一样。这样的做法,违背了诚信的原则,判定男子获胜。
有人表示,男子也挺轴的,这样一来,商场就知道了是他举报的了。男子这样做,就算是获得了2000元的赔偿,这个事情,闹得挺大。对他而言,真的是得不偿失的。
也有人说,男子应该获得了教训,下一次不会这样举报了。可能会选择到商场里交涉,一般情况下,商场也会给予赔偿的,比跟当地食药监局打官司,来的省事。
还有网友表示,他可能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一口气。觉得这个事情不合理,就要想办法纠正过来。要是男子是这样的人,那么,他以后还会继续这样下去的。遇到一些不公正的事情,就要勇敢说出来。
男子的做法,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说明这个事情,男子做得对。食药监局的奖励规定,还是要调整一下的,要不然,谁还会举报?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要是你的话,你会跟当地的食药监局打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