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封建制,资本制,社会制的法律有什么区别。
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欧洲的殖民地。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属于奴隶制。然而,关于奴隶社会是否为任何地域、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的观点,仍存在着争议。
“封建制”也称“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封建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封建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周王是***主性质的(***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後的氏族***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後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
所谓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股份,公司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发行的公司资本制度。
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社会需要,在各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人类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它是由一组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也是相对持久的社会关系的定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