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入职的实习生,开会时打瞌睡被领导直接辞退,我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你是一位实习生,又遇到了暴脾气的领导,建议你还是别申请法律援助了。原因有四点:

一是,没有律师愿意接受这么“小”的案子。法律援助,面向困难家庭,或者具有典型意义的案子。律师也会从自己获益的角度出发,选择法律援助的案子。你这个案子,估计没有律师能看得上眼。

二是,这种案子打赢了,律师也没有存在感,所以,律师没有动力援助这样的案子,何况这个案子中还存在着让人并不同情的地方。

三是,你即使打赢了官司,损失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不会太小。你有错在先,就为了“争一口气”?这种“气”争回来,也没有实质意义。

四是,你即使赢了官司,你还能在公司混下去吗?估计没几个人能对你有好印象吧?不仅仅是其他管理者都会支持你的领导,就算是员工也未必会同情你。

所以,选择离开,吸取教训,重新开启职业,也是一种比较务实的途径。

具体到题主的问题,从企业内部管理和劳动法的层面进行解读:

1开会打瞌睡被辞退,不合法。

作为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管有多么严格,都不可以“以开会打瞌睡为理由辞退员工”的。开会打瞌睡,按照企业内部规定,肯定是一种违规行为,至少也是会风会纪的问题。用人单位内部可以对这种违规行为进行警告、谈话、批评教育,甚至进行免职、降职等惩戒性处罚都是合理合法的!

我们从新闻中经常可以看到:某单位开大会进行录像,开会玩手机的、睡觉的、溜出去的,给予严厉的处罚,有的单位一把手都被免职。网上群众一片欢呼,这是在整顿会风会纪啊。所以,开会打瞌睡,属于违反会风会纪的问题,单位有权处罚你。

但是,企业内部处罚与劳动法的规定不能冲突,就不能突破“大法”的界线。开会打瞌睡,被直接辞退,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是因员工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这才能被直接辞退。用人单位必须要解释其辞退的理由。所以,仅仅凭员工的一次开会打瞌睡就直接辞退员工,这肯定是不合法的。

2单方面强制辞退,要给予补偿。

开会打瞌睡,属于违反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为,一般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惩戒性处分,既是企业的合法权利,也是有利于教育员工的行为。给予处罚,让员工引起警示,也是一种“爱护”行为。

在一些高危行业里,员工值夜班时打瞌睡、在车间里抽烟、酒后上岗、值班脱岗,等等,都是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有的工厂发现一个烟头罚款一万,也要理解这种严厉的行为,目的是杜绝任何事故发生,从这个角度上看,惩罚性的措施,也是一种双向的保护,既保护企业,也保护员工。如果实习生开会打瞌睡不受到教训,对他的未来成长未必有好处吧!

但是,用人单位就是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我是老板,我就是不用这个实习生,他在实习期间就敢打瞌睡,如果让他去值夜班睡觉出大事怎么办?我就必须辞退他。这个行为是强制性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最高给予2N倍经济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是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题主只上班一个月,按规定应支付给你2倍的赔偿金。因为你在实习期内,只能再支付你2个月X80%的赔偿金,就可以打发你走人了!你即使去申诉,有什么现实意义呢?而且你“有错在前”!

3得到经济补偿,也要做好准备。

你开会打瞌睡,领导震怒,当场把你辞退。这种情况,几乎没有挽回的余地。用人单位一般都是“店大欺客”的,你如果要跟单位协商,他们知道你耗不起时间和精力,都会拒绝你的,逼迫你去走仲裁和诉讼之路。那么,你要权衡你付出的成本与收益之间是否划算?

用人单位是不会轻易给你赔偿金的,需要你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做好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你要收集《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卡(条)、岗位职责、处理工作的各项信息等资料。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且按照岗位职责正常运行。

第二,收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纸质材料(包括辞退通知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辞退时的音频视频等材料。要求出具辞退的理由。证明单位辞退你是违反劳动法的。

第三,拿着这些资料,你向企业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第四,调解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对仲裁结论不服的,你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