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制度包括哪些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为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
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档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
会计法律的特点:
1、只能由具有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其他机关无权制定或修改。
2、其所规定的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事项。
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帐本,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本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
3、制定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因此,我国《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的基本依据,也是各级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