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需要组建进行鉴定的专家库,进入专家库的人员需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专家库候选人:(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符合前款(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专家库候选人:(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符合前款(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