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的构成

法律规范构成由假定指适用规范的必要条件,处理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制裁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如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判处刑罚等。

具体如下:

1、法律规范的组成要素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必定由3个要素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是适用规范的必要条件即实施某种行为可以适用法律规范,处理是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即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规定人们应当作什不能做什么;

2、制裁是法律规范中规定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接受何种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假定处理和制裁三要素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叫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