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婚姻法律适用

法律主观:

我国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结婚时,适用当事人***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同国籍国法律;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中华人民***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中华人民***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