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二效力层级的规章制度

法律。

法的主要形式的效力等级:宪法最高,法律次于宪法,行政法规次于法律,地方性法规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所以法律是第二效力层级的规章制度。

中国法的主要形式的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