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如何界定?

我国对“过劳死”尚无明确的法律概念,目前人们提到的过劳死基本和工伤相关联。

什么是过劳死?

现代社会压力不断增大,很多职场人时常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多人都是超负荷工作,所以“过劳死”逐渐成了人们关注的一件社会事件。

所谓“过劳死”,顾名思义就是过度劳累造成的死亡,是基于劳动用工引起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直接或者间接致使劳动者过度劳累而出现死亡的情况。专业解释是指“在非生理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正常工作规律和生活规律遭到破坏,体内疲劳淤积并向过劳状态转移,使血压升高、动脉硬化加剧,进而出现致命的状态”。

“过劳死”可视作为一种疾病过程或身体非正常状态。和一般猝死基本是相同的,但它的特点是隐蔽性更强,前期不明显,这点容易造成人们的忽视。

怎么认定过劳?

首先,是劳动时间

这是判定是否过度劳累的最直接办法。我国这些年对劳动法非常重视,也规定了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比如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者连续六个月每天、每周超过规定的时间工作,就能认定为过劳。

其次,是工作任务数量及质量

我们可以发现,有的公司或者单位没有要求延长劳动时间。但实际上布置的认为在8小时劳动时间是完不成的,怎么办?只能加班加点了,这就是变向的延长劳动时间。很多人为了完成任务,不分昼夜,最终积累成疾。

最后,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在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环境下工作,对劳动者的身心会造成伤害,有些公司或者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办公环境极差,比如空气不好、地面潮湿、光线暗淡等,时间长了都容易引发疲劳和造成疾病。

过劳死是否是工伤?

过劳死是否为工伤,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上非常有争议的话题,笔者查阅相关资料总结了以下几点,看看法律法规把过劳死视为工伤的判定标准。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所以要把过劳死定为工伤需要三个条件:

1、在工作岗位上发生过劳死

2、工作时间超出正常时间导致过劳死

3、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抢救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对于过劳死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想必大家都知道《宪法》、《劳动法》,其中就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和工作环境权。用人单位直接或者间接让劳动者超时劳动或在不合规的环境中工作,明显是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这样的情况下,过劳死属于工伤也属于侵权。当过劳死是因为工作过度劳累制死,公司或者单位不仅要承担工伤责任,还要承担侵权责任。但仅因为劳动者拼命工作、自愿劳动等自身原因,而公司或者单位也能证明不是自己的责任,那么可以只进行补偿,而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最后,希望大家关爱自己的身体,健康是所有的根本,失去了健康就失去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