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下面是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美丽洛江”专项活动(泉洛森防指[20XX]19号文)要求,结合省、市、区森林防火相关精神,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实际,着重按照“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以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促进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马甲”及马甲小城镇试点建设做出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各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挂村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制度,镇下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层层落实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以及发生火灾后指挥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清明节期间,我镇将派出专门的森林防火督导组,到各村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镇林业站继续出动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巡查广播,各村护林员要开启村村通广播、开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要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为重点,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布条,每个村的宣传布条不少于2条。学校及时开展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大张旗鼓的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四、进一步加大巡防巡查力度,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一)加强护林员巡山,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是重点做好日常巡查: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全体护林员必须上山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2、是重点时段督查:镇林业站要对护林员巡山和扑火队伍待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
3、是重要部位严查:镇下村干部、林业站要提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风景旅游点、山林周边、坟场周边等。
4、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护工作:各村上报痴呆、精神病人名单、监护人名单,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护。
(二)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杜绝一切火源上山。林业站、各村要总结前三年设卡经验教训,合理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镇政府将于4月3日至6日组织人员(由森林武警、派出所、镇政府、执法中队、村干部抽调上百人员组成)在二甲后坂、双溪口路口、梧峰炉田路口、马甲洞顶路口、新庵公墓区、新民片大深埔路口***6处设卡。我镇除设立镇级检查站外,各村要在各自进山路口或重点部位设置村级检查站,以达到杜绝将烟花、爆竹等火源带上山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情况发生。
(三)要做好火情监测,坚持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确保一有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使森林火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镇林业站牵头建立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和规范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制定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检查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需要。建立不少于50人装备的应急物资储备库。
各村要按照森林防火预案中的职责要求,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级扑火队和村级扑火队要全部到岗到位,进入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应急扑火的准备。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村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特别是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各扑火队必须服从领导指挥调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要位置,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进一步强化防火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
清明节期间,镇林业站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村要成立一支扑火队伍(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人,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人),并将名单、联系电话上报镇林业站。镇林业站要将区级扑火队伍进行分组,结合我镇实际,服从领导指挥调度,到指定地点待命。(拟在新民片大深埔、娘宫路口、梧峰村部、马甲镇政府四处待命)
(二)落实经费保障。及时下达清明节期间防火经费补助(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00元,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00元),各村同时结合本村实际配套相应资金。对清明节防火工作实施开展好的村,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凡对实施工作塞责应付,未如期达到实施工作目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镇林业站、各村要配合区森林公安和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加大清明节期间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从快从严处理肇事者,并将案件查处情况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方的效果。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伍志平任顾问,县政府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谷文中任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委督查室主任吴志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国宏,县林业局局长李家国任副组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曾亚历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防火责任,做好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五包”责任制(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重点区域、护林员包山头地块)。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乡镇(场)的行政区划划分成25个责任区,明确责任,由县级领导分片负责,联系指导各乡镇(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山有人管、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县直各部门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承诺书”(见附件),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承诺书在4月3日前送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办)。各乡镇(场)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坟墓场、重点林区、重点隐患部位的茅草、枯枝杂叶等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开设好防火隔离带,工作开展情况以表格形式在3月31日前报县森防办;清明节期间要在重点林区道口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祭扫、踏青游玩人员及车辆要造册登记,要组织乡、村两级巡查人员进入重点墓葬区、火灾多发区进行全方位火源巡查,禁止携带烟花进入林区,凡遇祭扫明火要及时妥善处置。旅游景区要在景区内设置火种收集点,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宣传警示牌。
(二)强化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大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县林业部门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开展一次大型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县人民政府禁火令》。清明节期间(3月20日至4月8日),宣传部门要在《宜章新闻》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及时播放森林防火快讯,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主流媒体大力倡导群众文明祭祀、文明祭扫、鲜花祭祖,营造浓厚的禁火防火氛围。教育部门要在清明节放假前组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四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场)务必在清明节前落实好在集中墓葬区、重要林区的各个进山路口设置至少1块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的工作,要安排各行政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加强对返乡祭扫人员的宣传,严防祭扫时发生森林火灾。
(三)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8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森林火险、火情动态,并按照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的要求,在每日17时前报县森防办。各乡镇(场)要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值守,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带班领导的联系电话在4月3日前报县森防办。清明节期间,如遇有高火险天气,要按照《XX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有一名主要领导到岗安排、督查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处置,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要将火灾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县森防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越级上报。
(四)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清明节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森林防火承诺书签订情况、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四个一”宣传教育情况、各乡镇(场)对坟墓场清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计扣年度综合评分;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严格按照《XX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XX县贯彻实施〈XX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顶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之一,努力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要组织召开会议,精心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火灾扑救方针,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思想准备。
(二)人员组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如遇有高火险天气,各乡镇(场)及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原则上取消休假,各乡镇必须落实好3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同时要积极调动支村两委干部、森林防火护林信息员参与森林火灾的管控、巡查、扑救等工作,对重点地段、集中墓葬区域要安排专人严防死守。县森林消防大队、县武警灭火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作用,时刻做好扑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准备,保证发生火灾时拉得出、扑得灭。
(三)物资准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县、乡两级要备足配齐扑火物资,切实加强扑火物资的储备管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0名以上扑火人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协调调度,做好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