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有谁关注

老百姓都在关注着。

除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东莞市政府一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东莞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东莞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东莞市政府行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东莞市司法局作为东莞市政府。行政复议承办机构,依法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1.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将行政复议的业务受理范围、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待群众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避免群众多跑路。

2.开通行政复议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存在特殊情况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为群众代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且免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问题咨询。

3.畅通行政复议便民渠道。健全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制度和行政复议与信访事项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反映诉求。畅通受理渠道,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受理平台,推动行政复议宣传、咨询、受理入驻公***法律服务平台,各镇(街)设立案件受理点或者咨询点,方便群众属地就近提出申请或者咨询。

4.主动提前启动复议化解程序服务。对接到的复议申请,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听证等方式把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减轻群众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负担。

5.建立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对于一些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复议案件,举行公开、透明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听证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行阳光复议。

6.落实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值班制度。在市公***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值班岗位,在工作日接受群众法律、行政复议相关问题咨询,解答群众在行政复议中的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