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需要认可为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6条中规定,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强。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必须以查对属实的证据和凭借这些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为根据。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必须以刑法等法律的规定为标准的衡量尺度,定罪量刑,处理案件。
以事实为根据和以法律为准绳的关系:两者联系紧密,缺一不可。不以事实为根据就不可能正确适用法律,不以法律为准绳,即使以真实可靠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也不可能正确处理案件,正确定罪量刑。 实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意义:它在各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对于贯彻落实其他各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保障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以及真正树立起法制的权威等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