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劳动仲裁方面的疑问

我认为如果王某的保险、工资、福利等在此期间均是由B单位发放,而且双方订有劳动合同,那么仲裁结果认定B与王之间是劳动关系,即B为用人单位(由于没有见到证据,不敢断言这种裁决是否恰当,从保护劳动者角度来看,是合理的),如果双方没有起诉,裁决生效的话,那就否定了三方劳务派遣法律关系。这样的话,A从法律关系上来看,至少在王某与B未解除前,其并不是用人单位。那么王某又与A有《劳动合同》,至今未到期,我认为双方就应恢复到原点,即A有义务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