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的人有了孩子 女方不愿意流产男方应该有什么责任

未婚妈妈的孩子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未婚妈妈的孩子属于法律范畴内非婚生子女的一种情况。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者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未婚妈妈的孩子属于第一种情况。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和危害,这其中包括对未婚妈妈的孩子。这种歧视和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家庭内部的歧视和迫害。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迫害。

未婚妈妈的孩子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这在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中都有规定,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妈妈的孩子)和婚生子女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对于未婚妈妈的孩子而言,其所在的幼儿园、学校、工作单位及住地对其成长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孩子是无辜的,他们的身份不是自己所选择的,社会各界应当对当事人的隐私给与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给他们更多的关爱,以弥补他们在家庭生活中的缺憾。总之,我们要给他们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应当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不论生父还是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时为止。如果不与非婚生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拒绝履行该抚养义务,那么非婚生子女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就从法律上保护了未婚妈妈的孩子享有生存和教育的权利。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的规定,使我国的非婚生子女(含未婚妈妈的孩子)和婚生子女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的义务,使未婚妈妈的孩子不得因为出生问题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对于非婚生子女(含未婚妈妈的孩子)的问题,一些国家都规定了准证和认领制度,以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的关系,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这项制度各国法律的规定有所区别。我国的婚姻法对此没有做出规定。

总之,未婚妈妈的孩子在法律上已经规定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他们应该给与更多的关怀,以弥补他们在家庭生活中的缺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